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现状分析

2012-11-07 10:15 阅读(?)评论(0)

  1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类别呈现多层次性

目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机构主要有四类,第一类是传统的学历教育机构。第二类是文凭考试试点学校,自身不具备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资格,必须按其所在省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统一招生,通过国家,省或直辖市,学校三级考试合格者,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。第三类是自考助学教育机构。第四类是延伸办学教育机构。这类机构不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资格,一般没有长期稳定的办学层次,多是依据社会,市场对人才的需求,调整教育延伸的方向的层次,确定学校的定位。其主要任务是,不定期地举办各种岗位技能培训,满足学员更新知识,接受继续教育的需求。

2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模式呈现多样性

依据不同的标准,我国教育理论界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有多种不同分类方法。按办学的运行机制,将民办高校划分为以下四种发展模式,其一,注入式。这种模式是以市场机制作为配置教育资源的基础性手段,以大型私营企业,企业集团或个人的投资为依托,以质量办学水平换取市场信誉,通过教育与资本联姻,获取民办高校运转与发展的资金和教育市场的份额。其资金的注入方式主要有中外合作方式,股份合作式,教育集团运作式企业集团投资式等。学校内部管理实行企业化运行管理模式。其二,改制运作式。这种模式是在保持原学校国有性质不变的前提下,实行学校资产所有权与学校办学法人财产所有权的“两权分离制”即校董分离的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。其三,附属再生式。这种模式是利用原国有高校在多年办学中积淀下的无形和有形资产,利用国家对民办高校的优惠政策,采取民办高校市场化的运行机制,独立于母体高校自主办学。其四,滚动式。这种模式是单纯依靠收取学费维持民办高校正常的运转和发展。

3民办教育的空间布局呈现非均衡性

由于我国各地经济,文化和公立高等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和有关政策的差异,形成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非均衡现象。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出现的四大典型现象就是证明。其一,西安现象。万人民办大学颇具规模。江西现象。为经济大省培养和输送技术人才。其三浙江现象。改制院校和独立学院、民办院校高起点办学。其四广东现象。多元办学体制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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